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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案检言系列之七】三方合力只为一个“碧水蓝天”
【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时间:2022-3-28    作者:    来源:    点击:930次

 

 

前言

       新时代,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社会发展也出现很多新事物、新现象、新问题,检察机关要适应新要求、迎接新挑战,通过办理优质案件更好的为人民群众服务。


三方合力只为一个“碧水蓝天”

 

【关键词】   

       生态环境 系列案件 执法合力 诉前程序 

【要旨】   

       按照高检院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活动要求,针对行政机关在河流环境治理中存在的职能交叉、权责不清、履职不尽责等执法难题,检察机关积极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厘清行政机关的职责,加强与行政机关沟通协调,推动多部门协同履职,分别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负有相应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综合治理,有效维护华龙区河流生态环境安全。

【基本案情】   

       华龙区人民检察院从群众身边事入手,解决群众烦心事,切实提升广大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对辖区内河流开展了“巡河护绿”行动,沿马颊河及周边支流了解河流治理情况,察看流域水质、水域环境,重点对治理工程违法施工、非法采砂、非法捕捞、非法在河岸两侧倾倒固体废物等违法行为进行巡察。活动中发现由四沟一河的河道内存在堆放生活垃圾、固体废物、水面漂浮物等水环境污染情形。华龙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小组针对巡河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汇总分责,向相关责任单位提出检察建议,督促河湖“四乱”问题的整改,有效的促进了河道生态环境问题的整治,改善了辖区内河湖面貌,加强了全区河流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建设。

【履职过程】  

      华龙区检察院公益诉讼小组联合华龙区河长办公室对辖区内河流开展了“巡河护绿”行动,助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积极投入生活污水治理、河流污染、城区道路安全等问题调查研究,联合小组共发现公益诉讼线索4件,分别向乡人民政府、水利部门、街道办事处等四家行政单位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份,发出工作提醒函1份。检察机关督促、职能部门监管、企业居民监督三方合力,对辖区内的18条河道全长约36.8公里多年来积存的大量无主生活、建筑垃圾、顽固死角、河面漂浮物、河道淤积、乱占、乱栽乱种等问题进行了全面治理。共动用大、小型挖掘机械520余台次、人工1500余人次,清运车辆(含自卸三轮车)1000余台次、清理生活、建筑垃圾约9000余方、清理河面漂浮物约1200余方、河道清淤2.8公里,修整河道护坡5.4公里。期间,公益诉讼小组还向辖区居民发放《马颊河生态建设致居民的一封信》800余份。

【典型意义】 

       一.依法监督,积极协调,实现公益诉讼双赢多赢共赢。

       从“小事件”到“大案件”,检察机关的刚性监督起到了作用,促使职能部门主动接受检察机关监督,不断调整优化治理方案,提高整治工程的效率和成效。在监督过程中,检察机关不仅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更是就整改过程中涉及的跨行政区域各行政机关职能协调,与相关职能部门通过联席会议等方式进行沟通、磋商,协助职能部门促进问题解决。

       二.推动三方共治,破解水体长效治理难题。

       政府在环境监管中发挥着无可替代的作用,但单纯依赖政府监管,工作开展存在一定的局限性。明确政府、企业、居民三方共治的角色定位,在充分发挥政府作用之外,让企业、居民参与到环境监管活动中,建立三方对环境共同监督、合力维护、协同治理的长效机制,形成共治共管模式,使企业和居民成为监督的重要力量,形成职能机关和污染主体“不想、不能、不敢”违法违规的持续压力,最终实现社会和企业的长期可持续发展。

 

 

 

 

策划编辑  |  宣传科

本期编辑  |  于   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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