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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第三十九季:疯狂的盗贼
【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时间:2023-1-3    作者:    来源:    点击:655次
       近年来,电动自行车因其小巧轻便、经济实用等特点走进千家万户,同时也成了不少学生上学的重要交通工具。但因同学们的疏忽大意、或着急上课,有时候就会忘记锁车,这就给不法之徒留下了可乘之机。
 

真实案例

 
      2022年3月22日,整日游手好闲的武某强途径华龙区高中门口时,发现停放在路边的一辆电动车没锁,瞬时起了贪念,便将该车盗走据为己有。得逞后武某强便瞄准了这条商机,于是先后19次窜至华龙区高中门口、油田六中门口、南海路等路段疯狂作案,仅3个月就盗取电动车19辆,价值16280元,直到6月15日再次作案被当场抓获。
      华龙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后,2022年12月10日,被告人武某强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温馨提醒

      为避免此类案件发生,请广大学生、居民增强自我防盗意识,停放车辆时切勿只锁上“龙头锁”,一定要加挂防盗锁,另外一旦发生被盗案件,应及时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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